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,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,决定自2025年1月2日24时起上调成品油价格。按照国家规定,我市89号汽油(标准品)最高零售价格每吨由9230元调整为9300元,上调70元;0号柴油(标准品)每吨由8210元调整为8280元,上调70元。其它品质汽、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也相应调整。
我市调整后的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升分别为:
89号汽油6.94元,上调0.05元;
92号汽油7.49元,上调0.06元;
95号汽油7.91元,上调0.06元;
0号柴油7.15元,上调0.06元。
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、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,制定具体零售价格。
来源:津云 记者 吴宏